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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davidchen680
你說的不對吧
現在這個中央政府清算前政府可從來沒手軟過
兩萬美金的疑似賄款判八年
沒什麼選後就蓋回去的問題

臺北市經過16年才輪替
所以是選民自己縱容無良政客把夜壺糞坑無限制封存

你講的和現實不符
0分


一般新上任的是挖開上任的坑跟大眾說好臭好臭+開另一個蓋得好好的臭坑等下任的來挖
這叫有借有還

連任越久,這坑就越大越臭
舊 2015-09-28, 03:1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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