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annfu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1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阿不就貼了美國那三個條件, 直接可以就上了, 還需要啥先行配套
搞不懂你在想啥?
問我為什face不怎樣怎樣, 你問他阿, 我又不是face,
我只是認為有條件死刑這個方案合理, 就這樣
你要拿極端face說的話來打翻全部對目前死刑有疑慮的人, 那你就繼續喊吧
其他恕我不回應, 論點太low, 自己看前文



我一開始只是藉您的文來說出心中對廢死作為的疑惑,針對的本來就是廢死聯盟,否則針對您對我有什麼好處?

美國那三個條件直接就可以上了,不需啥配套的話廢死這行動又何必搞這麼久?實作証明美國的東西若能直接拿來套用的話那立法院廢掉就好了啊,反正都直接拿別國的來套用不就得了,但實際上呢?

論點太low?因為我不是在跟您高談什麼理論,我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舊 2015-09-26, 05:28 P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annf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