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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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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05
引用:
作者sutl
公司負擔的健保費,都算是人事成本,也就是薪資支出。

只是國外沒有公司負擔這一回事,所以稅率看起來比台灣高很多,而中華民國政府把這個黑鍋給公司背,降低公司發放的名目薪水,讓上班族把炮火指向公司。

所以國外公司這筆保險金額要列入員工薪資所得,該員工繳所得稅時,這筆也得列入就是這意思嗎?
舊 2015-09-25, 10:37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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