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樣也是有的,我就有超速10KM被拍過照
其實,台灣的問題是,從上到下對於法律的藐視,其實簡單的說就是把法律當參考用,
因為有樣學樣,
上面的人怎麼做都沒事,那麼我們也照著做吧,
其實單單去怪罪台灣人其實不太正確,應該說這個風氣從上到下就是這樣。
所以,有人酒駕被罰好幾次了,還不怕

拼拼看,這次或許貪污不會被抓,
拼拼看,或許這次闖紅燈不會出事,
拼拼看,或許這次酒駕不會被逮,
本魯待過LA,不過兩三年前了,現在有沒有改不知道,
第一次被逮酒駕,車子要裝電子監控,第二次不能考照了,當然有刑事責任,罰金等等,現在怎麼樣我不知道了。
問題不在於台灣學不學,而是這種拼拼看的心態,不從上而下的改一改,那學誰都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