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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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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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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凡是大眾運輸工具,政府有權利可以規劃專用道路(絕對路權),
這點您應該很清楚吧!!

台北市被民怨推翻的公車專用道也不少,而且台北市已經是全國公車族比例最高的地方了。

如果在私人運輸低於50%的台北市,都很難設立公車專用道,那在其他縣市就更難設立連公車都不能行駛的BRT專用道,除非該路道不塞車。

BRT優於公車的地方在於上下車免投錢刷卡,其實可以考慮引進中歐的日票/月票/年票制度,這樣上下車就不用浪費時間,只需不定時讓警察上車查票即可。
舊 2015-09-24, 05:40 AM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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