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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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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z29112027
既然是法官說了算,那看未來能不能修法,讓那些能決定重刑犯生死判決的法官,請去跟重刑犯朝夕相處在同一間獄舍內一陣子(最少三個月) ,看那些嘴砲法官還敢不敢說有教化可能這種不負責任的說法

關三個月沒什麼啦。
如果說是重罪輕判或是批准假釋造成再犯,而造成無辜死傷。
法官就判刑,關起來,然後取消法官資格,連公務員享有的退休俸一律取消。
那筆錢就拿去補償受害家屬。我覺得比較能讓法官們警惕。
舊 2015-09-23, 05:58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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