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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sutl
大多數人還是會把BRT轟到死的,因為大多數人的權益損害了。

大眾運輸系統雖然有大眾知名,但除了台北之外,實際上都是小眾運輸系統。

在民主國家不可能讓小眾爽大眾不爽的。

台中市適合蓋BRT的時間點在20年以前,那時道路還沒那麼塞,現在路已經那麼塞了,再挖走一條會讓大眾暴怒的。

現在只能直接跳高架運輸,但又會面臨搭乘者過少的問題,因為一直是小眾運輸。


大眾運輸工具提供全民和外來觀光客搭乘,對比私人運具的確是大眾 ...

BRT服務範圍怎麼會是小眾,

BRT運量比公車大巴小巴都多,

絕對符合大眾運輸工具的定義!!!

凡是大眾運輸工具,政府有權利可以規劃專用道路(絕對路權),

這點您應該很清楚吧!!
舊 2015-09-23, 03:26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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