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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子坑俱樂部愈拆愈大 北市府3官員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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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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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笑的老K
要「貪瀆罪」判決成立後才能撤職,未成立前只能先停職查辦或暫時調整職務。
原案中所起訴的「圖利罪」屬於貪瀆罪的一種,這的罪的整個司法流程跑完大概要六個月,所以想開罵大概還得等半年。
判決未成立前可以先行剝皮實草, 填好縫好再跑司法流程, 如果議後確定無罪, 六個月後再把內臟放回去不就好了
2015-09-09, 05:30 PM #
9
J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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