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又不用那句:只有香蕉,就只能找到猴子?
跟國外比一比說實在這薪水恐怕也普普,
之前台灣銀行總裁
年薪300萬慘輸各國央行總裁彭淮南
不到日本央行總裁的一半。
我不是要替他們辯護,我是覺得焦點錯了。
就依照本版常常說的資方要給夠,才會有盡心盡力的勞方。
現在公務員體系,最要不得的是出問題處罰太輕
尤其是犯罪,我覺得薪水好,相反如果還貪汙就更要重罰。
最好貪汙金額超過千萬,唯一死刑,連不得假釋無期都不行。
現在就是太多罰則都沒跟上時代,還在用幾十年前平均月收入一萬的時代罰金金額,廢話,很多人沒在怕的。
但是..話說回來,這類法案通常都卡在立法院。
接下來我就不想講了免得踩線...只能說,呵呵~協商阿~

分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