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閘蟹
"RE: 習俗上,只有長孫可以跟伯叔同分一份家產"
但是法律沒有這麼規定呀....只要法律沒規定, 對方只要搬出法條, 那就沒輒了吧...
可是問題是, 孫子女輩也有自己的父母要照顧, 如果兩代老人家們都要推給孫子女輩來照顧的話, 怎麼吃的消? 難道之後孫子女輩 現在到未來 照顧自己的父母輩不也將會是幾十年嗎? 當然是自己的自己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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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上也沒規定 孫輩對於祖母有扶養之義務啊!
我只是想說,每個人都會年紀變大,
2-40歲時候的想法,跟60-70歲的時候的想法,會因為角色不同而有所變化
2-40歲會認為自己對於祖父母的扶養而感覺奇怪
6-70歲的時候,會,不但扶養自己父母2-30年也都照顧自己子女2-30年了
有些甚至已經當爺爺奶奶了,這把年紀還要繼續奉養高齡8-90以上的父母
一方面力有未殆,一方面也認為自己該享清福,所以會希望孫輩出面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