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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PCDVD_2015
這些對話就可以判刑喔

廖姓大學生因這起案件,今天遭台中高分院依強制****罪判處3年4月有期徒刑,而始終否認犯案的廖男,在法院一審時為證明自己清白,提供了事發前後他與少婦的LINE對話給法庭,但法官認為,廖男因為少婦對話露骨而逞性慾,已對少婦造成極大傷害,判他有罪。

我還真不懂演甚麼



內射後有去醫院驗過DNA
     
      
舊 2015-09-04, 07:4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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