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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479
http://udn.com/news/story/8316/1160...%84%A1%E7%BD%AA
更九審合議庭主要是依據大法官解釋「共同被告的自白必須經過證人詰問對質程序,且不能將自白當成有罪認定的唯一證據」等理由,認定拒絕作證的同案被告黃春棋,和陳憶隆的供述前後不一,兩人指控徐參與的陳述沒有證據能力,因此改判徐無罪。


看幾篇新聞除了依照大法官解釋外
兩個共犯的自白也有問題
黃春棋一直有咬徐~但時間地點都對不起來~徐也有被錄影到的不在場證明
陳憶隆後來更是翻供說徐沒有參與
2個共犯的自白不相同~選擇性的相信其中一個的確有不妥
不過徐卻躲了好幾個月才出來投案
     
      
舊 2015-09-04, 04:03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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