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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彼此有選擇對象的權利。

之前談事情整天對店家很不好意思。

第二三次去就直接告訴店家。。。

每隔兩小時送一次咖啡茶點。

維持定時消費替代場地費。

店家反而很客氣說低銷多少就可以了。

這樣搞怎麼會有知名度呢?
現在那家直銷公司員工攬客時,只要報出在摩斯的萬X福,其他就不用多做介紹了。
當然攬不攬的成生意,還要看各人的手腕!
舊 2015-09-03, 06:32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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