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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知道, 新聞中的「禁止你來!」是那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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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引用:
作者
Earstorm-2
彼此有選擇對象的權利。
之前談事情整天對店家很不好意思。
第二三次去就直接告訴店家。。。
每隔兩小時送一次咖啡茶點。
維持定時消費替代場地費。
店家反而很客氣說低銷多少就可以了。
這樣搞怎麼會有知名度呢?
現在那家直銷公司員工攬客時,只要報出在摩斯的萬X福,其他就不用多做介紹了。
當然攬不攬的成生意,還要看各人的手腕!
2015-09-03, 06: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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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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