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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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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rainwens
以前沒有太多科學辦案的技術,多半是靠檢警的經驗,
如果根據經驗判斷明明就是他幹的,卻死不承認,就只好用些非常手段。
但經驗並非百發百中,世事往往會有比戲劇還離奇的情況。
另外人容易先入為主,一旦認為兇手就是那個人,
不知不覺就會覺得就算弄死他也只是剛好而已,刑求起來就更無顧忌。

科學辦案幾十年前就有了,但科學辦案傷力費神又耗時間,且當時自白的證據力太強,法官往往因為嫌犯自白或被指證就直接判刑,因此警察傾向用更簡單的方法來辦案--把你用力地揍一揍,讓你自白,我就結案了。科學辦案個鵰!
舊 2015-09-02, 08:35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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