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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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沒說過
不單是全案最重要證據的血手印木板被警方遺失
而且被告人有被刑求的證據, 所以他當初承認控罪的口供全部作廢
是警察有人瀆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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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了一點
許是因為供詞反覆,再加上純自白不能當証據
唯一能當証據的木板不見了
所以,當所有線索都指向他時
就這樣子無罪釋放了
在之前的別的討論時
我就說當許榮洲在犯了第一件 奸殺女童案 時就該抓起來判死刑
可是竟然讓他放了出來,還幹了兩起案件
還有第三次也是指向他犯的,卻最後無罪外加國賠
補充,說錯了
原來許榮洲是總共性侵三名女童(其實是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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