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對某些人而言 被評價的是行為本身 而不是行為的後果
就像有人在國外通姦 在台灣一樣無法起訴
有一天這個人出現在內政部的****上 宣導家庭價值 不會有哪裡怪怪的嗎?
至於評價的角度正不正確 會不會太泛道德 那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目前的狀況是...
今天官方訂了個妨害風化罪 告訴我們什麼樣的行為不要做
同時有個半官方的單位卻請了以此行為出名的人來當賣點
會造成觀念的混亂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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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兼跟宣導家庭價值,兩個概念本來就是互斥的,您舉的例子很刻意,當然就會導向您想要的結論
官方定了妨害風化罪...AV女優有犯妨害風化罪嗎,別說台灣管不到他,連在日本也沒有犯法吧,所以你做這樣的假設也是無中生有,
再說了,波是提供肖像給悠遊卡公司(商業行為)做成周邊,有宣導家庭價值嗎? 或有賣鮑賣奶當成宣傳?
不就悠遊卡公司找一個"知名"女星來促銷區區一張悠遊卡,合作案也是悠遊卡公司提出的,難道還要女星驗身證明三代清白?
真的不知道台灣的道德觀高到連一張悠遊卡封面都要貞節牌坊,還能變成"教育社會及下一代"的一張神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