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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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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9
引用:
作者VincentDX
所以你贊成公眾人物對外宣傳參與/代言公益活動
然後私下跟主辦單位收取出席/代言費,只要打各折就可以??
我是覺得她講的倒是不無道理
要嘛你不收錢,不然就是收了錢再全數捐出去
不要一邊收錢,另一邊又開口閉口都是公益
公益有那麼廉價嗎?


一碼歸一碼,陳建州那事件請另案討論,而且他被罵是事先沒說清楚,又前後不一

所以麵攤老闆說他每賣出一碗麵就捐10元,這樣就不叫公益? 要全天免費或全捐才算? 賠不起就別出來說要做公益? 連公益都分高低貴賤就是了

以本報導來看,悠遊卡公司是看上波的知名度能刺激銷售,又不是波主動說我做公益....然後卻私下收錢,
肖像授權這一塊是單純商業關係,付錢的是悠遊卡公司,又不是從公益款項拿去付,
悠遊卡公司也可事先說因為是公益性質希望找不收錢的藝人...願者上鉤,波如果不願來就算了這樣,
而且這些授權費用都是製作單位事先都知道的事,這跟公益款項完全不同一回事,講得好像波事後硬要索討似的,開口閉口公益是悠遊卡公司在"做"的好嗎

太多人把一堆事情的道理搞的很扁平化,很表面化,隨便抓到個什麼就跑出來喊殺喊打
舊 2015-08-30, 09:58 AM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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