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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DX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d61s
換個說法,所以她應該認為捐100萬元才叫公益,捐100元就不是公益?....
還不就刷存在感,竟還一堆人支持按讚才慘,台灣怎麼會假道學成這樣子,連一個賣奶搏版面的無腦小模都要跑出來嗆一下AV女星


所以你贊成公眾人物對外宣傳參與/代言公益活動
然後私下跟主辦單位收取出席/代言費,只要打各折就可以??
我是覺得她講的倒是不無道理
要嘛你不收錢,不然就是收了錢再全數捐出去
不要一邊收錢,另一邊又開口閉口都是公益
公益有那麼廉價嗎?
舊 2015-08-30, 09:22 AM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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