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滑過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
基於我以前在別間公司的經驗,每個主管面對客訴的時候應該是想要大事化小,但根據另一個同事的側面了解(因為我不想管這鳥事),該主管想把原因寫成:『檢驗人員檢驗手法錯誤,且未依照抽樣比例抽驗』

就我來看,這不就是直接告訴客戶:『我們不夠專業』的意思嗎?這根本是拿石頭砸自己腳
搞這麼大的話,在改善措施的回覆就要附上一堆人員教育訓練、認證等文件
但這個客訴其實很簡單『改成pin規檢驗』就可以了,為什麼要搞這麼大?

或許是主管不爽我所以要把事情搞大吧?


公司是貿易商,沒有製造部門
舊 2015-08-29, 10:45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滑過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