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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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DR-RDC
借問一下,親友的疑惑
若未達法定年齡65但已遭遣退無工作,但已達勞保年資,可請領打折的月退
這樣還會被催繳年金嘛 ? 若繳了,到65歲時還能再加領老年年金嘛 ?
若不能雙領,那年金是繳心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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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自維基百科
某種情況恐白繳費/被充公勞保局始終不願意承認白繳費的說法(外界也沒意見):
1.被保險人投保期間死亡時,都沒有任何一位親屬,沒人可以請領遺屬年金給付,等於白繳費。
2.被保險人投保期間死亡時,遺屬為子女,但均已超過25歲而不符請領遺屬年金資格,等於白繳費。
3.同時有國保跟勞保年資者,在其中一種投保期間死亡者,遺屬不能再領另外一種遺屬年金給付,形同另外一種保險會白繳費,因為依法已保障遺屬最低生活,故不能再請領另外一種遺屬年金給付,等於保費跟給付金被政府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