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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 憂鬱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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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zarconlony1
一名趙姓包商7年前以5千多萬元標到台鐵三義銜接段土木工程,在施作期間內因工程物價跌幅超過2.5%,台鐵依雙方簽定合約內容追減490萬多元工程費, 趙力爭無功,透過郭姓工地主任找上自稱與台鐵官員關係良好的邱姓工程公司負責人,由趙拿出50萬元交給邱打點官員;邱在4年前透過當時的胡姓養護處總隊長交付30萬元賄款給時任台鐵工務處長陳憲頂(63歲,已退休)。

交付賄款後,趙姓包商還是被台鐵依合約扣下490多萬元的工程款,趙認為邱辦事不力,乃在雙方合作的另件工程扣留應付給邱的50萬元,邱只好在3年前的8月連繫已退休的陳憲頂,要求退回30萬元賄款,陳二話不說把30萬元匯還給邱。

但邱、陳雙方連繫的通話和簡訊內容為台中市調處執行通訊監察截獲後送辦(趙、邱、胡獲不起訴處分),桃園地檢署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陳憲頂提起公訴。(張沛森/桃園報導)

為什麼這三個沒事情 :confused...
挖 不起訴也

跟阿帕契一樣
舊 2015-08-27, 05:25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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