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工作讓我時常收到屍體相驗書....
今天看到一位死因是喝了威猛先生後,胃穿孔導致出血性休克而死...
稍微看了一下,他是為身心障礙者,七十年次左右,算一算大約三十多歲。
假如從出生就是天生殘疾,他也努力了30多年...
看起來很可憐也很不值,但認真想想或許這才是真解脫...
有時候我就在想,比起自殺,安樂死是不是反而才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天生殘疾不是他們自己所能決定的,沒辦法決定自己的出生,但我認為人應該有資格選擇自己的最後一刻要如何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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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七八區有自殺文出現時,都會有人指責不孝、太蠢,
但有些時候活著比死還痛苦,還要求他樂觀向上,是否也太過殘忍?
假如有立委願意推行安樂死法案,我一定會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