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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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所以保險要買好
打電話報警是讓他們來做筆錄,拍照存證
(自己也要拍照)
不是要警方來調解
警方當然都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當場和解最好
這樣他最省事
再去保險公司那申請理賠
去醫院驗傷
然後趕緊決定要不要提告過失傷害或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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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我剛好前陣子也出車禍
遇到的警察態度比較好,有幫我備案
還叫我抽空去做筆錄
去的時候也是要我們先自己和解
對方個是沒勞保剛下班的老婆婆
我直行,對方從小路出來
撞了之後
老婆婆看來還好,連外傷都沒有
我比較慘,腳指錯位+外傷
機車後檔泥板斷,自己買料修,花了500
當時老婆婆一直問我要不要找她賠
我說再看看,老婆婆就說阿我這裡痛,那裡也痛...
我只指了我好幾處的外傷,她就閉觜了...
後來想了想+跟家人討論後,不跟對方求償
反正自己有保險,就自理了
腳指部份,看了3次診+打石膏
到完整好大概花了一個月
實際診療費花了1仟8
自己因有2張意外險
第1家人壽的,意外實支實付賠了1仟8
第2家產險的,意外實支實付+骨折險,賠了1仟8+7仟
不過到現在快2個月了
受傷的腳指彎比較大的角度,還是會痛
看來還沒完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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