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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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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樓上的,你明顯忽略法律條文明列的原則,再來下面兩條你如何解釋,條文直接用"軍用飛機場",也就是所有"軍用飛機場"都受本法管制,沒有例外,除非國防部說他不是軍用機場。
第 7-1 條 軍用飛機場禁止.....
第 7-2 條 軍用港口限制區內為.....

也就是說一旦國防部宣布某地為軍用機場或準備建設為軍用機場,就等於國防部依第十八條宣布為該地區符合要塞堡壘法規範,跟18條沒有任衝突

另外在附上立法院公告會議日期:910402 91卷21期3217號上冊 59-79頁 ,行政院送立法院修正草案總說明第二條,....將軍用機場列為要塞予以管制。
所以第一條原條文在91年以前只有"國防上所設要塞堡壘及其周圍區域,稱為要塞堡壘地帶。" 91年以後特別明列軍用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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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15-08-25, 03:1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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