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cb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各國核能政策(WIKI)

美國

美國為全世界最大核能發電國,共有104部機組100.6百萬瓩產生近20 %的全國電力。[1]美國自從1977年以後,就沒有新的興建機組定單;然而,在2002年,美國能源部啟動「核電2010計畫」,主要為藉由共同承擔財務及法規風險,以興建新設計電廠。在2005年,美國政府通過「能源政策法」,主要內容為強化能源自主,減少對外國石油的依賴;並主張核能是能源自主的重要一環,認同核能是安全及乾淨的能源。提出美國應該恢復建造新的核能電廠,制訂「風險保證及發電稅的減稅措施」,以支援新建核能電廠。此外,2005年的法案亦授權撥付12.5億美元在進步型高溫同步產氫反應器之研究發展。由於這些及其他的結果,在2020年時,將會有實質的核能容量加入。[2]另外,提出全球核能夥伴計畫,編列2.5億美元預算,其目標為與具有先進核能和平利用計畫的法、日、俄等國合作,開發新反應器及核子燃料循環的技術。[3]

加拿大

加拿大有18部機組共12.6百萬瓩容量,2007年提供全國16 %電力;政府仍繼續支持核能為選項,並發展先進加拿大重水天然鈾反應器(CANDU)設計。核能被視為重要的及未來能源需求之可見得到的來源,它亦被認為是「加拿大清潔空氣策略」之一重要文件。新建核計畫正由公家與私人公司考量中, Ontario及Bruce公司均已向加拿大核安委員會(Canadian Nuclear Safety Commission,CNSC)分別提出,在Darlington與Bruce廠址新建機組之申請。[4]

巴西

巴西有2部機組共1.8百萬瓩容量,提供全國2.8 %電力;第一部為美國提供的壓水反應器(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PWR)。1975年,巴西政府曾提出一全面自主核能技術之政策,且與德國簽定一合作協議,將在15年內供應8部1,300百萬瓦機組;然而,因資金不足干擾了前二部巴西-德國反應器之興建,直到1995年,第一部才開始興建,並在2000年開始運轉;另一部則只部分興建。2006年,政府宣佈繼續完成該機組,並於2015年開始,在單一廠址內增建4部1,000百萬瓦機組,故到2030年,該國之核能容量將增加為8百萬瓩。[5]

歐洲

英國

英國有19部運轉中機組共10.2百萬瓩容量,在2007年發電為全國的15 %;該比例由於機組退役,在近年來從約25 %逐年下降。除了1部外,其餘將在2023年前關閉;此外,約有全國3 %的電力是由法國的核電所供應。在2006年,政府開始進行國家的能源政策評估,結論為建議替換核能電廠,以符合能源安全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政府已澄清任何新電廠將給予融資,並由私人部門興建;政府已說清楚需要新建核能電廠,但還是希望由市場機制來決定興建的範圍及速率。[6]

法國

法國有59部機組共63.3百萬瓩容量,為全世界第二大核能發電國,僅次於美國;惟其核能發電佔比(2007年為77 %)為全世界第一。法國從70年代為一淨能源進口國,迄今法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淨電力輸出國。因此電力為法國第四大輸出項目,每年可賺30億歐元。法國電力公司(EDF)將其總發電量的15 %出口至鄰近各國,成為世界第一的電力出口國。法國在經濟合作開發組織的30個加盟國家中,為第四大能源消耗國,但法國每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卻是第24名,主要是大部分電力來源為核能發電之故;同時核能發電也在法國自給能源規劃中扮演重要角色,使其能源自給率高達50 %。核能年發電量自1990年起歷經14年,成長了43 %。法國認為核能為重要的能源供應安全之基礎。法國2005年通過的能源法,除明確宣示積極持續支持再生能源發展外,亦指出為提供穩定的生產電力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法國能源政策法仍維持核能的選擇架構。[7]

德國

在過去,德國運轉的17部核能機組共20.5百萬瓩容量,提供約25%的電力;德國核能發電工業於1970年至1989年間蓬勃發展,然而受到1989年車諾比事件及少數政黨聯盟執政之強硬反核思想,於2001年由德國政府與其主要電力公司達成協議,決定逐步關閉全國的19個核電機組,平均一部核電廠壽命為32年。在福島核災前,德國總理梅克爾支持核能,因此曾經於基民黨內部會議上表示:逐步淘汰核能的決定是錯誤的,德國在八大工業國中已被孤立於核能議題之外,尤其義大利和英國政府修正政策後,更公開支持核能,梅克爾更於結論中指出一定要再重新討論核能發電的議題。[8]

(一)2001年提出廢核主張及2012年修法廢核 2001年6月14日德國政府與能源公用事業簽訂逐步廢除核電決議;後於2002年修訂原子能法,規範現有核電廠商轉至既定年限後逐年除役。

(二)2010年重新檢討廢核政策,規劃核電廠延役 2010年德國發布能源政策行動綱領-「能源概念」,規劃既有核能機組延役,並計畫課徵核燃料稅,作再生能源發展與能源效率改善之用;並於同年修訂原子能法,將1980年前商轉之7座核能電廠延役8年、其餘10座核能電廠延役14年。

(三)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宣布2022年廢核時程(梅克爾在核災後轉向支持廢核) 修訂「和平使用核能和防止核損害法」,規範既有核能機組不延役,於2022年以前全數除役: 1.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德國總理梅克爾宣布8座核能機組將永久停止運轉。 2.其餘9座核電機組,將陸續於2015年停1座,2017年停1座,2019年停1座,2021年停3座;為避免德國電力供應中斷,1988年後興建完成的3座核電機組將持續使用至2022年底。

瑞士

瑞士共有5部核能機組在運轉共3.2百萬瓩容量,核能佔總發電量40 % 。 瑞士1957年通過有關核能憲法條文,1969年第一部核能機組開始商業運轉,至1984年共計完成5部核能機組,提供約40 %電力需求;然而瑞士1990年公投通過10年停建核能電廠,後又於1998年通過至2014年廢除核能電廠。然而2000年瑞士的二氧化碳規定又重起核電的重要性,遂於2003年通過反對放棄核能電廠。瑞士政府並於2007年宣布新的能源政策,其中包括新建核能機組以提供作為基載電力,依據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WNA)最新資料顯示,目前瑞士已提出計畫興建3部核能機組,容量約為4百萬瓩。[9] 2011 年 5 月瑞士政府決定放棄建造新的反應爐,而原本的 5 座將陸續服役到 2034 年為止。[10]

瑞典

瑞典有10部機組共9.0百萬瓩容量,供應全國約一半的電力。在三哩島事故後,瑞典議會禁止進一步擴張核能,並朝著如果有新能源可以替代核能,將於2010年開始進行各電廠的除役。2部600百萬瓦機組依序於1999、2005年關閉;然而,由於來自商會之壓力,剩餘的機組將可運轉40年,並在2012-2025年間關閉。在民意調查中,2004年4月有77 %的瑞典民眾認為抑制溫室氣體排放是環境保護的首要議題,有80 %的人認為應該繼續甚至增加核能發電。2005年3月的民意調查中,這個選項的支持者已經增加到83 %,且瑞典是唯一一個課徵核能稅的國家(1度電約0.67歐元)。2008年5月瑞典首相發表:「邁向2020的無油國家宣言」,其中亦表示核能發電在瑞典已視為減碳且低成本的能源選項之一 。[11]

俄羅斯聯邦

俄羅斯聯邦的電力需求急遽上升,有31部機組核能裝置容量達21.7百萬瓩,其中幾座是用來做為供應社區暖氣。核電容量為10 %,但發電量則隨著電廠績效改善而增加,容量因子由1998年的56 %,提升為2007年的75 %。2007年,核能發電供應全國16 %電力。目前有7部機組興建中,總容量有4.7百萬瓩(含2部小型32百萬瓦的浮載式機組)。在2006年,國有業主Rosenergoatom宣佈,在2020年核能發電佔比(總容量為44百萬瓩)目標為23 %。在2007年,政府核准一個至2020年的興建計畫,設想為自2009年開始每年新建1部機組,自2012年起每年新建2部機組,自2015年起每年新建3部機組,自2016年起每年新建4部機組;則至2020年,核能發電將產生3,530億度電,為2004年2.5倍。

亞洲

日本

日本為第四大核能發電國,僅次於美、法與瑞士。目前有55部機組共47.6百萬瓦容量,提供全國30 %的電力,若扣除核能發電,電力自主率僅約4 % 。日本2006年公布國家能源新戰略及核能立國計畫大綱,明述主要目標在於實現全球能源永續發展及確保日本能源供應安全,相關核能具體內容包括:(1)提高現有輕水式反應器的運轉效率,建議提高核能發電佔全國總發電量比例30 %甚至40 %以上;(2)投資新建、擴建和改建核能電廠;(3)2006年起建造第2座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廠;(4)將快中子滋生反應器示範建造、試運轉日期提前至2025年;(5)積極參加美國主導的全球核能夥伴計畫(GNEP)。而日本社團法人原子力產業會議(JAIF)更預估,2050年核能發電將佔全國的60 %且於2008年10月16日發表「2100年核能願景─對低碳社會的建言」,係利用其累積研究開發成果的技術,以及目前致力於實用化研究開發的技術,評估到2100年時,對石化燃料的依存度可從現在的85 %降低到30 %,同時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可降低到現在的10 %。則推算2100年核能所占發電量比率為核分裂爐53 %(其中輕水爐18 %、快滋生式反應爐35 %)、核融合爐14 %,合計67 %。

南韓

目前南韓運轉中的核能機組有20部,總裝置容量約17.7百萬瓩,核能發電比例為38.6 %,另有4部機組正興建中,規劃興建的機組亦有4部。南韓於2008年進行每隔五年的國家能源基本計畫檢討,依據其在首爾舉辦的2030年國家能源基本計畫第二次聽證會,目標將石油依賴度降低10~33 %,除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及提升再生能源普及率外,並計劃將核能發電裝置容量從目前的26 %提升至41 %,至2030年將新建11部核能機組。在2000年定版的國家第五長期電力發展計畫下,2016年以前,8部機組將會興建;其中6部機組(6.5百萬瓦總容量)正興建中,而其餘2部(2.8百萬瓦)則規劃中。預估核能發電量將從2007年的1,370億度電增加為2020年的2,250億度電。
__________________
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舊 2015-08-22, 09:27 AM #49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b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