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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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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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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ther One
恭喜無肇責不起訴
還好你有去申請鑑定
不然一定被狠狠敲一筆

行人未走在行人穿越道未依號誌穿越道路,且一百公尺內有斑馬線
有行車記錄器影片佐證,你才可無肇責脫身

以後行車到路口還是多小心尤其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

鑑定是檢察官申請的,

所以不須負擔費用,

前文有提到在登記聯單的順序,

鑑定是排在提告之後
舊 2015-08-22, 12:12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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