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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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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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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SRC
爽 無肇責免賠

不過有人受傷
第一次調解不出席
也不申請初判表

初判表 第一個當事者通常就是肇事主因
你去看當事人登記聯單
對方應該也寫在第一個

由於對方闖紅燈,自以為他應該知道是自己的錯,

第一次調解,原本請家人直接與對方和解,車損也不要求對方賠償,

誰知結果與我想的不一樣....

另外第一次調解,家人跟對方說你闖紅燈,他還說你有證據嗎?

他似乎不知道我有行車紀錄器,連家人都被唬了,

明知自己闖紅燈還想不承認蒙混過去敲一筆,人心真的險惡,

幸好有行車紀錄器
舊 2015-08-22, 12:10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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