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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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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引用:
作者fumi
我只是提出一個我認為合理的方法,
來解決證交證所稅爭議。
當然它應該會有很多的地方需要補全。

我希望這個方法和其他徵收證所稅的國家的方法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至少我覺得他符合“有所得就應該繳稅,賺越多繳越多。”

只想跟你說,認清現實會比較好,所以我都提實務操作遇到的問題...
至於理想...我相信你有理想,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這就是現實啦

如果你有去參加當年的公聽會,你就知道為什麼我會那麼說了
舊 2015-08-16, 10:0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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