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2005#
一、只要垮年度,子股就已經與母股合併,你不可能知道你賣的是母股、是子股、還是孫股、還是孫孫股...而且,就算你勉強能算出五年內的成本,你也不可能算出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累積至今的成本...
二、複雜的稅制除非政府代算,否則一般民眾根本無能為力,但就算政府願意代算,民眾是否信任其計算結果又是另一回事...
三、業界其實有一共贏方案,不但簡政便民,又能增加政府稅收,更能如中央銀行的利率政策一般可形成調節功能、健全股市交易及長期發展...只是掌權者太外行,總認為股民就是要逃稅,一點討論的空間都沒有,這也是我向來反對法律出身的人當總統的主要原因...
|
1)只要有準則,絕對可以計算。把子股取得當做買股票,再依準則認定價格,取得日期為配股日,就是這麼簡單。建立資料庫以後,幾十年幾百年的交易都不會不見。而且已賣出的部份的股票資料,繳完稅可以放個幾年就刪除。
2)只要準則訂了,一定有人會寫試算表或程式,股票只要填入買入日期、買入價格,賣出日期、賣出價格,金額就出來了。這個部份真的很簡單。
3)原則就是有賺錢就要繳稅,賺越多繳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