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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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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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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mi
所得稅是有所得時繳的稅,可以是薪資、可以是利息、股票、股利或是房屋買賣時的利潤。
當然可以有配套的法規讓你抵扣賠錢時的損失。

我是偏向簡單一點,健保稅、證所稅什麼的應該統統廢掉,證交稅應該再降低。

資產稅,看你怎麼定義它,只要不成為逃稅的缺口都可以。
賺得越多應該要繳稅越多。

資產的確比較好定義,所得定義超困難的,有時換個會計準則,賺錢就會變賠錢。

光是一檔股票的買賣過程,不斷加碼或攤平,再加上配股配息,要如何計算所得?

每一秒的股票總值反而很好計算。同理,存款總值與房價總值也很好計算。
舊 2015-08-16, 04:1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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