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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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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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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abio
對方(美國公司)是他的代理商(中國公司)發MAIL給公司的營業單位,內容算是告知有知道我們在中國某廠測試,說他們有在賣,而且有專利(大意上是這樣),希望了解一下狀況
對方有使用方法(製程)的專利,也有配方專利(產品)
產品部分,型態是同類型的,組成物質不同
產品使用方法大致是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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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發函@@?
專利權在代理商手上@@??
專利是屬地主義的
如果你們只是打算在中國賣
而他的專利又是美國的...
基本上只可以無視它...
自保方面的手段...
就是請理律提出律師建議...
這樣可最大機會免除你的責任...(雖然我也不認為您個人有啥責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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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品味呀...
就是用錢砸出來的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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