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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drag007
叫老板付再扣薪水.
老板不付,就到各種機關檢舉..
爛人只能用比他更爛的方法



不要亂教有的沒的
薪水是勞力所得,不是老闆可以隨便處置的
小心人家老闆告樓主恐慌取財
舊 2015-08-05, 08:53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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