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cm577
重點是法官.............
問題是台灣法官的判決,從來不會主張判決是全對全錯的例子.......
所以,不用太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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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政論節目在講這個
律師一律都認為有防衛過當之嫌.
當然他們也講這是台灣法律問題, 有無過當 皆在法官一念之間
因為舉凡 歹徒闖入家中, 不小心弄死, 防衛過當
跟歹徒搶槍, 不小心擊斃歹徒, 防衛過當
抓通輯犯, 想要逃跑 警察開槍射擊腿部. 但最後流血過多死亡 一樣警察被判刑.
主持人個個都嘲笑著這種緊急狀況發生時, 還得控制好力道.
我一直等看主持人如何帶出止兀的例子. 可惜卻沒有.
什麼鬼法律... 只能說即使身體家人受到危害. 也只能跑, 除了跑還是跑. 你要跑輸,就丟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