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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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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簽到看法官如何判

止兀為了自保可以撞手無寸鐵的人, 且全身而退
這位仁兄不知下場如何


快拿止兀的理由: 緊急避難的正當防衛, 再加告妨害自由、公共危險與毀損罪
這案如果無罪的話未來應該會少一點持鐵棒刀械下車恐嚇車主的人吧?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08-03, 04:0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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