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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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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bigDDD
我的話如果錯比較多會去看一下
多少包一點意思一下
如果真被告上法院或上調解至少我可以說我很積極在處理沒有擺爛
一般調解也是要雙方和解比較多
不過我的經驗是如果對方哭窮要分期千萬不要
要分給調解委員自己去分別鳥他
除非你有把握就算對方人間蒸發你還能拿到錢

只要肇事主因在對方,

請記得,肇事次因的人才是受害者,

需要 "積極處理" 的人,是肇事主因的人,別搞錯方向,不是聲音大就算數。
 
舊 2015-07-31, 10:4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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