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可是承包單位不是向政府負責嗎,我看新聞報導的部分是指出取得土地後主管單位仍需跟進審核才能處理稅務部分?
還是我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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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政府是審核哪個東西吧,不是一句審核,就要連後面整著建案都要包起來管,那沒完沒了,保固也要包嗎?
這則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314207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關於新北市浮洲合宜住宅結構安全鑑定問題,營建署都更組長王武聰今天(11日)傍晚表示,營建署所指定的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鑑定報告,預計在6月15日完成;另外,自救會也將在5月14日前指定2家專業技師公會參與鑑定。
日勝生委託台灣省土木技術公會的鑑定報告已在5月4日出爐,但承購戶仍不滿,認為「新屋就產生裂縫,根本就是瑕疵屋」,質疑日勝生偷工減料。
王武聰說,除了鑑定作業外,也已與日勝生協調,結構保固期從15年延長為30年,且在完成第三方鑑定報告前,不得辦理補強及修繕作業。
人家建商已經委託政府合格的公會鑑定了,承購戶不滿,然後都更組長要出面管?
是不是全台灣這個公會鑑定過的建案的報告,都應該回頭要政府來出面質疑?都要延長保固到30 年?
至於裂痕還是偷工減料,就拿證據去法院走阿,現在私人企業轉包私人有收賄? 然後怪政府有點太無限上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