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真想把這部車砸了!!!
瀏覽單個文章
crisliu200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
profeel
非常謝謝大家的意見
遇到這種變態真的很煩
不知到他到底心靈受過什麼創傷要這樣整別人
諷刺的是目前他是停車場的主委
所以他最大
只是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人也可以當主委我真的無言了
所以你找警察了嗎?
每天報警 有足夠紀錄證明對方是故意的,可成立侵占罪,查了一下這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google
2015-07-30, 09:28 AM #
53
crisliu2004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risliu2004
查詢crisliu2004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risliu2004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