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大概是因為吵大巨蛋三創松菸案等等佔住大部分版面, 這個稽查就沒人注意.
這次由封存已經凝固的油品溶解後, 重新抽5點取樣化驗.
其實就像一堆人會不看判決書就指著法官罵恐龍法匠一樣, 這次的檢驗到底有多少人不看稽查的過程就說調包?
從本篇的回應來看應該不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0512/608600/
引用:
余明賢指出,今天申請法官勘驗,最主要是希望讓法官了解頂新收穫、檢驗的流程,並看看被檢方視為「邪惡的器具、把垃圾變黃金」的脫臭廠設備,其實只是瑞典進口的正常器具,並可由法官親自審視油品的色香味,尤其當初檢方抽驗的是油槽底部,與屏東衛生局抽驗的油槽頂端酸價差異過大,因此法官將再抽驗油槽5個不同點的油樣品化驗,以釐清頂新油品品質。
余明賢說,屏東廠油槽高達200公尺,為精確檢驗油品品質,法官原訂每40公尺採1個樣本,共採5處,但今天下午在油槽頂端採樣時上層2處後,發現下層油品已凝固,工作人員在法官的監看下啟動鍋爐,加熱36小時讓油品完全溶解後,將於後天再度前往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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