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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721028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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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61s
違規本來就人人應該檢舉,方便就順手檢舉,不用分什麼有無恩怨,難道要等火災燒死人才又說要立即檢討

不過樓主收到市政府回函說了什麼

以前接觸過這一塊,記得公家機關會先通知業者改善


我沒問朋友回函內容是什麼

但市府有發文給違法廣告的商家

只是業者完全沒有改善動作就是....

然後我朋友聽說有議員去關說才沒有進一步的改善動作

才來問我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確實執行違法廣告的拆除

舊 2015-07-28, 01:3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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