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飛俠
我剛結束一段長達七個月的失業,這個月初才剛開始上班。
我現在的工作的公司是我以前公司的代工廠,三年前那家公司逐步裁員後,有好些同事也轉到這間公司工作,
其實我進這家公司是降級也降薪,講明白一點,我的月薪整整倒退回十年前的水準,職稱更是退回十五年,
不過對方當初跟我溝通(上個月是以前同事來找我的),因為怕提的位階/待遇太高會被高層打回票,同時也要顧及目前內部生態平衡,
所以有先跟我溝通希望我委屈一點,我一方面因為失業太久了,再不找到工作,心裡越來越不安;另一方面,去年底離開那家公司不堪回首的同事關係經驗,
也讓我把同仁是否和睦的優先順序排在其他因素之前(至少來這邊有一些熟人,而且是當年相處很愉快的人在這邊),
並且可以達成我減少出差時數的目標,不要像過去三年那樣每年一半以上時間在大陸工廠。
所以我就接受這份工作了(我好像也沒別的選擇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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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新工作就恭喜妳了
40以上待業7個月算正常
我一些朋友待業時間長達18個月
所以一些待業超過一年的朋友受不了經濟壓力的只好去當保全
薪資回到10年前也正常
很多公司都是都這樣開價
更多在賭你有經濟壓力開價3萬直接跟你講自己回去考慮一下
現在台廠供應鏈幾乎都在對岸
有規模一點的廠ME的時間幾乎都在大陸
台灣的RD比26的PE還不如
人家可以準時下班
你還要熬夜試模
只能用個慘字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