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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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PC slaver
起訴啊,檢察官寫了一大堆證據,義憤填膺的,幹嘛不起訴?反而給了不起訴書,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證據不足?一堆證據也蠻薄弱的也起訴了啊,也檢方也沒贏啊。
更奇怪的是有些案子白手套組頭無罪,但是球員有罪,這合理嗎?
一堆立法委員議員怎麼看都是黑道,也一堆官司,沒證據都是爽爽過,比起運動員,這些傢伙的道德標準不是應該更高?結果呢? 還是當選啊,講難聽一點,對一般人來說道德是選擇性浮動的。
對於職業運動比賽的所謂運動精神跟道德就只存在表面,要翻開來檢視都很很讓人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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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林益世,賴素如的起訴書,基本上還會相信台灣司法系統的義憤填膺,就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