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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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佛朗多
原來對一個職業棒球的王牌投手那麼一點基本要求就叫做道德魔人?
現代人對道德的要求還真是有夠低
還有
現代有些人為了看棒球,
連恥都不知道怎麼寫了
我想殺人
殺人未遂
殺人
這三種狀況
曹算是哪一種?
有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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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球團的球員也沒什麼需要社會公評的理由,他就算再怎麼不檢點,有球迷願意繼續買單、有票房就好了,法律也沒規定大眾不能喜歡爛人,喜歡的就是會喜歡
但是球迷自己跑出來發一篇,"低道德有理"的論調就真的是貽笑大方了,為了護航可以把全世界都說成黑的,只有自己的偶像最乾淨.....當別人道德觀都那麼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