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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 sla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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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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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12412
還有人拿來跟藝人比較咧!

球員要玩小三.小四

吃禁藥.喝酒開車........

大家都可以容忍

但是職業選手跟簽賭集團的人有金錢往來.吃吃喝喝.甚至法院認證接受性招待

就算最後沒放水............這種人配留在球場上嗎?




關於球員接受性招待的事情啊,說實話,從他們成長的歷程這種事情很常見,有時候並不一定跟放不放水有關,有時候就單純的"地方人士"看了球很爽就招待了,不少球員也是有人請就玩...,某國內從政很有地位名聲很好的大投手在當選手的時候,偶爾也會帶帶年輕人去酒店紓壓。

另外簽賭集團的人除了一般人認知的黑道以外,球員從小一起長大打球但是沒打職棒的學長學弟,警察、檢察官、政治人物、球隊老闆。 本來就很熟了,要怎麼避免?

有球員跟簽賭集團往來,或者認識簽賭集團被影射或者調查甚至起訴,沒放水喔,但是也被高道德開除,那標準又如何定? 多數球員生長背景就是跟這些人一起長大的。

要最高規格,職棒收一收算了,在最高標準不可以有任何被懷疑的情形下,洪一中、林智勝、周思齊、張泰山、吳復連...,即使沒放水,統統該回家吃自己。

當然曹錦輝的心裡想什麼只有他知道,是凹這些組頭免費炮沒有要放水,還是真的有意圖放水。總歸他沒因為放水被起訴(或者沒證據),甚至組頭說的話也有可能是假的啊,有些也是挾怨報復不是嗎?

曹的身手對美國人來說有賣點,所以有球打,所以他配留在場上,這是事實,公平嗎?肯定不公平。陳峰民、何紀賢、謝佳賢、陽森身手沒那麼多賣點,隨時可被取代,所以失業,不過就這麼回事而已。

我也不會祝福他,又分不到錢,勵志故事都是屎,聽了也不會上大聯盟,比賽好看就好。
舊 2015-07-14, 02:4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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