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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舉個例子
2008年 許嫌強姦殺人
然後遇到臨檢開車衝撞警方
被警方開槍打到 成了半身癱瘓
結果現任台南市長幫他申請國賠(時任黨團總召)
還要被衝撞的開槍員警負擔看護費用
最後2009年中才爆發出來許嫌跟徐嫌結夥強姦殺人
到了判決確定後才得以停止支付

你的說法有誤導之嫌, 此國賠案和結夥強姦殺人判決無關.
這次的法庭要做的國賠是僅針對"警方用槍時機過當" 這一點來做判決, 由於衝撞事實成立, 因此警方沒有疏失, 最高法院判無須國賠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8/203811.htm
引用:
最高法院維持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認為警員開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沒有故意或過失,駁回許姓少年的請求,判他敗訴定讞。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07-13, 11:40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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