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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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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geraldpcdvd
我沒誤會什麼的話 這段話的邏輯就是

您的寫的東西、提供的意見、講的東西 = 事實 = 能接受才有資格提進步

是有沒有自我感覺良好到這種神地步啦
你確定自己頭上的標籤是別人貼的嗎


I Am What I Am

Because

You Are What You Are.
舊 2015-07-12, 10:08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