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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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熱鬥小狐
【暴力救市】內地律師:惡意沽空可判監10年!
公安部昨日宣佈,入場嚴查惡意沽空,並掀起全國嚴打運動,嚇到內地投資者不敢沽貨,A股今天繼續怒挾。「惡意沽空」到底如何定義,可能面臨什麼刑罰,受到市場關注。內地《澎湃新聞網》諮詢法律界相關意見,按照《刑法》第182條,惡意沽空可能觸犯「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最高可判監10年!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宗川表示,《證券法》並沒有定義何謂「惡意沽空」,但如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則可能涉嫌價格操控,處罰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五倍以下的罰款。同時可以違規者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更為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182條中,所列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最高可判10年徒刑。罪名要成立,須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入罪,包括: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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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就是隨便他說嘛...
我就算只買賣一股要說對市價還有交易量產生影響也說的過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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