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拜託,我是說上一任也就是2008年的時候怎麼不推,我看到的紀錄是2010年開始陸陸續續有動作
後來我去看了一些紀錄
2011/12月29日:台中市議會審查通過市府所提20億元BRT路網建設經費,但附帶要求公車捷運系統更名為快捷巴士。
我是不知道法規限制導致不能使用雙節巴士取消是在2012年2月的交通法規制定才過關
這句話邏輯有沒有很怪呢?也就是法規還沒過關,就有案子成立?
感謝胡前市長為了BRT推動法規審核制立,2014年7/17動工藍線第一站,而在隔年2014年6/28沒驗收的狀況下開放試乘
我是不知道市政運作規範,也不知道工程施作是否有甚麼時間限制,只是這樣好嗎?
我在重申一次,我很贊成公眾建設,但不贊成做到一半的公眾建設,我在大陸碰到太多這種爛尾的狀況,上面不敢接,下面不敢廢,怕隨時有回馬槍,或是隨時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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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沒過時,雙節公車應該也還沒買,最壞的情況就是改用一般巴士而已。
如果林願意好好接手去作,根本不會爛尾,設備跟機制都是好的,司機跟民間社團及承包公
司可以證明,市府不斷說謊意圖毀了它,林上任快捷巴士改制之後,總經理就無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