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那是因為普遍上華人對於借貸的觀念問題,所以當然會覺得借了錢當然要還,哪有其他說法...

但是這種借貸,其實今天借錢出去的人,當然就是要賺利息,這是一種投資,也是一種買賣,所以一定會有對方還不出錢的風險存在。也就是說,今天債務人信用不好,借貸人放的利息就會高一點。要是債務人信用好,借貸人放的利息就會低一些,這全部都跟風險有關。

既然是「風險」,那難道就一定全部的錢都收的回來嗎?
當然不是。所以才會有違約和破產的機制存在。

簡單來說,我今天貸款買一部車子,要是沒有保險(假設法律上准許,借貸方也沒要求),車子撞壞了,我今天要選擇違約,那也是我的「權利」。當然影響的是我之後的信用及其他問題,但是我也有選擇違約和破產的自由及權利。...


如果有你說得如此簡單就好了

選擇違約和破產的自由及權利,請問之後要如何?跟歐盟從此分道揚鑣,反正錢一毛都不會還,歐盟也不要再管希臘的事

是這樣嗎?

事實是,違約後還繼續跟歐盟要錢救命,再要錢的行為已經涉及他人,不再是什麼權不權利,除非有種的寧餓死也不跟其他國家再要一毛錢


破產的機制又是什麼?破產意思是不用還錢嗎?

最有名的例子,港星阿B,申請破產表示債務多到無力償還,他破產後賺到的錢,部分留生活費,其他的要用來還債,還多少算多少,甚至被政府盯緊,有沒有偷偷過奢華生活,日常不准搭計程車,不能到高檔餐館用餐..都有嚴格規定,直至破產法定期限結束
(當然鬼島的法律就不同,姓孫的破產還可以去泡夜店,繼續夜夜笙歌)

並非破產最大天下無敵,什麼都可以不管,然後躺在家裡等政府養?
舊 2015-07-07, 10:53 AM #2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