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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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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FreeStorm
這塊我知道。

但是新聞裡說--->製造日期為今年6月29日(產品標示:保存期限10日,請冷藏於2-5℃),有效期應為7月9日,

可是新聞裡並沒有確切的說這批「有效期2015.7.13、2015.7.16及2015.7.17」的製造日期為何...

如果有的話,那很容易就可以判定是標示不實或是其他,但新聞裡沒有這個資訊。

所以我覺得這部分資訊不完整...

以上個人想法
畢竟我們不像某些人是用宗教思維在看這件事情....

至於「冷凍」「冷藏」標示並不能同時標示,所以義美的說明...嘿嘿嘿...
初步我是覺得義美要「冷凍」,那他就應該進「冷凍」標示的貨,這樣子就沒事了...

不過,我覺得這應該就是單純的標示錯誤,至少義美是否死鴨子嘴硬,那就還要再看看...
反正這些佈道文字應該也不是寫給我們看的...哈
下面新聞連結比較清楚,還附此次義美違規產品被食藥署查獲的PDF 檔名單連結

其中未來食品的認定是食藥署是根據義美標的到期日是7/13、7/16及7/17,往前推算有效期10日是7/3、7/6、7.7 為製造日 ,現在是7/4

其中義美門市的霜淇淋原料「巧克力霜淇淋奶霜」,發現標示「有效期2015.7.13、2015.7.16及2015.7.17」共192包,但依產品標示有效期限及有效日期10日推算製造日期應為2015.7.3、2015.7.6及2015.7.7,判定為未來食品。

http://www.nownews.com/n/2015/07/03/1737868

http://www.fda.gov.tw/tc/includes/G...5c-03854876b203

你自己也貼了,日期算一下就知
 
舊 2015-07-04, 12:25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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