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umi
如果你搞不清楚什麼是冷凍和冷藏,
那就隨便你怎麼想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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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規會要求產品清楚標示喔!!!
那產品上面有一起標示冷凍保存xx天,冷藏保存xx天嗎???
另外政府當然也知道台灣商人非常喜歡鑽漏洞....
所以法規有特別規定一個產品不可以同時標示冷凍保存xx天,冷藏保存xx天,這種多重標示也不符合法規規定的!!
所以如果有此需要....廠商必須要有兩個不同版本的個別商品,冷凍版本以及冷藏版本才行.....
也就是這兩者是不同的商品不同的標示...不可互為替代.....如果你把冷藏的版本拿去冷凍....過期然後宣稱是在有效期限使用......法規當然也是不允許的,你被稽查到就GG了...
